一、 依據國民中小學教學支援工作人員進用辦法及臺東縣國民中 小學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資格認證要點辦理。
二、 本次認證項目共分4組:藝術與人文、體育、資訊教育及綜 合領域,本次認證不包含語文領域。
三、 教學支援工作人員係指具有特定科目、領域之專長,並以部 分時間擔任教學支援工作者。依其認證類科,以擔任國民中 小學特定科目、領域教學為限,不得轉任或兼任其他課程之 教學。
四、 通過認證者,應自行依相關法規參加學校之甄選,本府無介 聘、分發之義務。本證書僅限參加臺東縣國民中小學教學支 援工作人員甄選使用。
五、 認證作業流程:
(一)第一階段:資格審查
1、收件日期:113年12月9日(一)至113年12月13日(五)
(每日上午9時至12時,下午1時30分至5時)。
2、收件地點:本府教育處學務管理科。
(臺東市更生路13巷8號4樓)。
(二)第二階段:口試
1、口試日期:113年12月21日(六)上午9時起。
2、口試地點:臺東市豐年國民小學。
(臺東市中興路三段320 號)。
六、 檢附113學年支援人員認證作業計畫(內含申請表)1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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